欧洲经济区成员国
就歐洲經濟區各成員國(「各為「有關成員國」)而言,此網頁所載材料僅向以下人士發出:(i)符合售股章程條例((歐盟)2017/1129號條例)第2(e)條規定的「合資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實體(「合資格投资者」);(ii)每個有關成員國少於150名自然人或法人(不包括合資格投资者),但須事先獲得包銷商(定義見下文)同意;或(iii)在售股章程條例第1(4)條規定的任何其他情況下發出。該等材料涉及的任何投資或投資活動僅向上述人士提供及僅可由該等人士參與。
在有关成员国发佈有关股份的售股章程,且该售股章程已获该有关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批准或(如适用)於另一个有关成员国获批准并已通知该有关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均符合售股章程条例)之前,股份并无亦不会於该有关成员国公开发售,惟股份可在任何时候於该有关成员国公开发售予上述人士,但前提是股份的发售不应导致要求本公司或任何包销商根据售股章程条例第3条发佈售股章程或根据售股章程条例第23条补充售股章程。
本免责声明所指的於任何有關成員國與股份有關的「公開發售」是指以任何形式及方式傳達有關發售條款及將予發售的任何證券的充分資訊,以讓投资者能夠決定是否購買或認購股份,而「售股章程條例」是指(歐盟)2017/1129號條例。
一旦点击「本人同意」,於有关成员国的人士即向本公司声明及保证其属於以上一个类别。不属於以上任何一个类别的人士不应根据此等材料或其任何内容行事或对此等材料或其任何内容行事加以依赖。